• (河北)营改增后的附加税费计算

    请教:我的问题:

    1。现在的营改增文件规定附加税计算基数为应纳增值税额,税率13.22%(市),他包括的内容除城建税(7%,市)、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之外还有其他的吗?如果没有其他的这三项记起来应该是12%,为什么文件给规定成13.22%(市)?

    2.三次增值税率的调整11%调成10%调成9%,附加税率也跟着调整,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从计算公式上,附加税费基数和系数都很明确,且和增值税率没有关系,为什么会随之降低而降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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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加税以主税为基数*12%。

    2020-08-10 2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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