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文明措施费。围挡


    1.首先,围挡是属于安全文明措施费, 此费用是不可竞争。

    2.其次,围挡是业主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砌筑好的, 能不能理解为, 属于原始地貌。(寓意不从总包单位扣除此砌围墙的费用)

    3.跟着是,应业主要求, 局部围墙拆除后向内移动,重新建立2.5米高新围挡(施工方案报送业主,业主认可后施工。)

    4.施工到了一半后,业主重新要求,新建的2.5米围挡拆除后重建为3.5米高围挡。

    5.围挡建立完成后,业主以安全文明措施费为由,拒绝支付第三次新建围挡费用,只支付两次拆除费用。

    6.这样合理吗?能不能把第三次新建的围挡的钱要回来,或者进可能保证施工单位的利益最大化。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业主的做法不合理,定额仅按分部分项费用为基数计取,多次移位建设围挡应给予施工方费用补偿。

    2020-10-26 15:01:58 

  • 这要看新建部分占业主建设围墙的比例,如果超过了,可另外计算超过部分的费用,如果没有,则计算拆除费用。

    2020-10-26 15:23:31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