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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变坏 2021-01-12 11:55:53 | 山西省 安装结算 | 2299查看 3回答
结算人工费问题
人工费政策性调整文件于2020年1月21日颁布,由125元调整为135元,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所以招标文件人工费为125元,投标时人工费也按125元投的标,最后签订合同说人工按最新政策调整。但是现在结算时,咨询公司说投标文件在1月21日以后投标的,人工费未改,相当于投标默认人工125元合适,现在不予调整人工费。是清单计价。请问这有什么依据不调整吗?怎么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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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当时135,你按125,故差价视为让利,不得调整;
基准日期以投标当时为准。
2021-01-12 1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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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合同有约定材料价差及人工调整,这就是依据了。按合同来
2021-01-12 12: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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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是领取截止日,又不是投标截止日,可以按合同约定调整人工费。
2021-01-12 13: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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