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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若水 2021-01-15 12:25:40 | 贵州省 土建结算审核计价软件GCCP | 2177查看 7回答
关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问题
请问我们做的工程结算是按照一般计税的模式送审的,税率是按照9%,现在我们去税务局开的税票又是按照3%计取的,因此审计在审核时将原来的增值税税率9%直接改为3%进行计税,请问各位大神这种方式审核方式对吗,
在我理解来,如果是按照3%计税的话是不是应该用简易计税方式进行计价,这种模式下材料是含税单价,现在审计直接将一般计税模式下的税金由9%改为3%,相当于计价方式还是一般计税,材料单价还是出税后的材料单价,导致我的工程总价是偏低的,因此这种审核方式是不对的。
不知道我的理解方式对不对,请各位大神帮我指点迷津,这种情况该如何调整处理,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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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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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税票是按照3%计取的,因此审计在审核时将原来的增值税税率9%直接改为3%进行计税,这种方式审核方式对的
2021-01-15 12: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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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图
2021-01-15 1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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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原则完全不同,3%是营业税计税(村料含税价),9%是增值税计税(村料不含税价),不能直接将一般计税模式下的税金由9%改为3%,应重新建立新的3%是营业税计税(村料含税价)计价文件才正确。
2021-01-15 1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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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是简易计税,材料价是按含税价计入的。
2021-01-15 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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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这样方式肯定是不对的,应该是按你的理解方式,修改整个文件的税制
2021-01-15 1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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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解决了吗?我现在也遇到这个问题,你当时有什么具体文件支持吗?
2021-08-22 10: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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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采纳才有更多的人愿意回答你的问题
2024-12-09 23: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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