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恒 2021-03-09 09:54:41 | 广东省 市政结算 | 2367查看 1回答
关于工程结算时材料价格调整的问题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钢筋、水泥、碎石、中砂、毛石、蒸压灰砂砖和商品砼等材料施工期平均价(即施工期广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的算术平均价)超开工当月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5%时,竣工结算,承包人承担该材料超开工当月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5%以内(含5%)部分的价格差,发包人承担该材料超出超开工当月该材料不含税综合价±5%部分的价格差。价格调整产生的增减费用以其他项目费用列入结算。
请问上述情况应该如何调整材料价?方便的话麻烦给一个计算式,谢谢各位老师!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算术平均法容易,各期(每个月)的单价和/统计月份的数量。
2021-03-09 09:57:53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