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现金走账问题

    各位老师,我现在有个小疑问。

    甲方从施工单位拿了两次钱,该施工单位走签证的时候,甲方要求把拿的钱给揉进签证里。现在疑问是:

    1. 甲方第一次拿钱,是从施工单位账户划拨了6万元,第二次是施工单位直接拿现金2万给甲方。现在走签证的话,账户过来的6万是不是含税价(此处疑问)?直接加入签证含税总计6万就行?

    2. 现金2万是按照除税价还是含税价计入(此处疑问)?,我个人理解是 总共支出6+2万,就签证含税总计8万。但是这2万我不确定要不要计税。施工单位是怎么处理这两万的,走账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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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走账了。你给他8万现金,他给你8万(签证收入),两清了。如果是给他(签证的)个人,以后这钱查出来可就打水漂了。

    就签证含税价8万,即可。

    首次提交 2021-03-17 07:15:52  最近修改2021-03-17 07:15:53 (修改过1次)

  • 甲方从施工单位拿了两次钱,企业从企业借款是违法行为,企业只能从个人或金融机构借款。

    财务不会走帐就是这个原因。

    2021-03-16 16:48:42 

  • 都是不含税的,办签证按8万额外加上税钱

    2021-03-16 16: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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