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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ace 2021-05-11 09:04:36 | 湖南省 土建 | 1462查看 2回答
别人的项目,为什么扣减原预算部分的时候,也要下浮10%呢,还有协议项目为什么不加
1.合同内所有亮化工程均按预算予以剔除。
2.所有协议项目合计价格为42016.196元,主要为余土弃置场地价格和签证一次性包干项目。
3.按财政评审文件增加项目下浮10%,协商价格部分不下浮。
增加工程造价按财评要求下浮10%,协议项目不予下浮
下浮造价=(签证增加造价+设计变更增加造价-协议项目)*10%
=(652436.48+1208290.66-42016.196)*10%=181871.09元
结算总造价=合同内造价+(签证增加造价+设计变更增加造价)-造价下浮-(设计变更扣减原预算+扣减合同内亮化工程)*0.9
即结算总造价=1517500+(652436.48+1208290.66)-181871.09-(536450.27+142257.73)*0.9=258551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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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扣减原预算部分的时候,也要下浮10%呢,下浮率不管正、负金额都要统一*(1-下浮率)
2021-05-11 09: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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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有点混乱了,应该是结算总造价=(原合同内造价(即审定预算)+签证+变更)*0.9+协议造价(意思是包干的总价,不参与下浮)
另外,按意思,亮化工程大概是不能计价的,这个应该不能计算在结算造价里面。
2021-05-11 09: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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