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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方 2021-09-02 16:03:01 | 北京市 结算 | 1150查看 1回答
变更洽商
合同约定:变更、洽商,单个清单子目变更金额大于2000元的项目(只调整超出2000元部分);在规定限额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设计变更、洽商,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调整。
现在结算甲方审核变更取消项目按原投标全部扣减,新增项目按单个清单超过2000元以外计取以内不计取。 对于合同这个约定大家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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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合同,已经签了不多的话也只能认了
2021-09-02 16: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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