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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2021-10-14 10:09:52 | 山东省 土建预算土建计量GTJ | 1624查看 1回答
请问各位老师,,签订合同约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但每种类型材料的单价又包含税金1%,这1%的意思是不是乙方承担1%的税费,其他应交税费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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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点装修 白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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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明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从3%暂时调整为1%,所以他们只取1%的税金。
2021-10-14 10:12:19
因材料费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价格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招标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估价材料据实调整)注:1、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未明确是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可调单价合同)。2、钢筋、商混、安装主材,为暂估价。3、根据当地财政局下发的文件,暂估价材料根据相关文件据实调整,其它材料原则上不予调整。4、合同约定,工程量据实结算。问: 1、材料价格调整后,结算综合单价是新编还是只调整材料价差?2、暂估价材料价格是据实调整,还是依合同所说:按增减幅度5%来调整?3、投标策略是:暂估价材料相关的清单,综合单价调低,其它清单综合单价调高。最终合同还未签订,可否约定暂估价材料价格据实调整,投标清单中有的其它材料执行投标价格,投标清单中没有的其它材料执行信息价价格?谢谢!!! 补充问题:看了几位老师的回复,我还是很晕圈。约定的是市场价格波动,就可以调整合同价格。而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材料价格变化不就应该调整相应的综合单价吗?如果是只调整材料价差,那么对合同价格没有影响,就不存在价格可调这一说了。不知道合同的约定有歧义还是我理解的不对。
这个应该用哪一年定额和价目表。
1.工程量清单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的,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本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发包人提出的变更(除设计缺陷以外的)及发包人签字盖章的签证(除招标文件缺陷以外的)结算时依据:寿光市圣城街道肖楼片区、弥水小镇片区(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车库施工联系电话:0536-5100369 山东和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Email:sdhezhixin@163.com68①在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执行已有的综合单价。②在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有施工做法相类似的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动,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③如果没有施工做法相类似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依据 2016 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主要材料价格按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市场价格,辅材价格及机械台班费按 2018 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相关规定执行,人工工日单价为 60 元/工日,税前造价扣除主要材料(设备)及施工规费后下浮 10%后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这个应该用哪一年定额和价目表。
关于因图纸变更导致措施费增加的结算问题。
该工程招标文件列述的建筑面积为24300平方米,清单报价,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我方在投标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列述了如下内容: 1、脚手架:71060.82元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1008876.37元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145200.33元 4、垂直运输机械:607543.25元 5~23项为其他措施费及我市(沂蒙老区)绿色措施费,这部分费用均按相应费率记取。 各项措施费合计:3970887元(折合:163.41元/平方米) ---------------------------------------------------------------------- 施工过程中,架空层层高发生变更,变更后建筑面积为:29700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5400平方米。 ---------------------------------------------------------------------- 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 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预留费用、暂定价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等不作为竞争性费用,必须按有关规定、给定明细记取,否则视为废标。 ------------------------------------------------------------ 合同约定: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 1.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奉献范围:a、因乙方对工程量清单理解或使用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机械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c、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自行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费用。上述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a、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b、发包人提供的地址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部分发生变更的。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据实核增核减; (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增减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2)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价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确定其综合单价;其他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按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所计取的费率标准计取相应的费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或数量实际没有发生或减少的、清单有误或新增项目,在计算和工程结算时应当据实调整结算。 =================================================== 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措施费按平方包死。 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查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部分发生了变更,由原来的普通土变成了坚石;素土回填变成了回填混凝土加固。 =================================================== 问:结算时,措施费该如何进行调整。可以按(原措施费总和)/原建筑面积*现建筑面积吗? 有没有可行的依据。 另外,新编综合单价部分,管理费、利润可以重新调整吗?(注:投标时,管理费、利润调整的非常低)。 ======================= 罗列的资料可能不全,如有需要我再补充。 谢谢。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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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 :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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