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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126.com 2009-05-22 17:08:42 | 河北省 计价软件GBQ4.0 | 708查看 3回答
做标底时,甲方给出材料暂估综合单价,该怎么处理这块?
做标底时,甲方给出材料暂估综合单价,该怎么处理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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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甲方重新认价,按认价结算
2009-05-22 17: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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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报价投标时按市场价处理
2009-05-22 17: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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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所谓材料暂估价,是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更好地规避风险,但为了客观地反应工程一个时期的造价,以便甲乙双方对投资额有更系统的了解,对工程款的拨付,施工进度的要求都要求有一个暂时的工程造价,对一些主要材料不能判断这些材料的周期价格因数,所以暂时确定一个价格待工程结算时按实际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材料结算价格(增减)=施工周期材料价格的加权平均值-材料暂估单价。 希望你能从中得到一点体会
2009-05-22 17: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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