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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yahoo.com.cn 2009-05-26 11:28:53 | 陕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530查看 5回答
在用清单计价合同中,如果定的是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包死,结算时工程量变化可否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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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不增加,因为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2009-05-26 1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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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图纸)范围内的不可增加,反之可以算
2009-05-26 11: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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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不可以要求索赔,范围外的可以
2009-05-26 1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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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 计量和计价。
2009-05-26 11: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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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不予调整,超出风险范围以外的部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
2009-05-26 12: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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