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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2021-11-29 16:14:50 | 土建结算 | 3510查看 1回答
关于工程所在地没有信息价的材料价差调整原则
合同约定按施工期间工程所在地发布的造价信息与合同中列出的材料单价表中的单价对价差调整。如果工程所在地没有那个类别的材料单价,且合同中的列出的材料单价为当时参考的其他地区的材料信息价。请问调整价差的时候是按工程所在地的市级信息价与合同材料价做对比还是按工程所在地市级信息价与中标时期的市级信息价做对比调价差合理呢???(工程所在地为一个县城,县城没有那个材料的信息价,但是县城所在市有那个材料的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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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工程的信息价与合同中列出的材料单价表中的单价对比调差。
2021-11-29 16: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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