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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 2022-04-04 23:28:19 | 广东省 土建计价软件GCCP | 5344查看 1回答
关于打(压)预制管桩的问题(广东10定额)
(广东10定额)《A.2桩基础工程》中的“章说明”里第二点: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单位工程量内出现送桩和打桩的应分别计算。送桩工程量按送桩长度(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请问:
1、对“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或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的理解,是不是分别对应如下截图所示的静压桩位置这两种情况(即“送桩长度=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是针对1#静压桩——桩顶标高露出自然地坪。而“送桩长度=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侧是针对2#静压桩——桩顶处于自然地坪以下。)?
2、“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是否如下图所示【即:2#静压桩送桩长度=H1+0.5】?但对于1#静压桩这种情况,好像不适合这条计算规则,反而适用“送桩长度=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
3、送桩是否等于空桩(有份投标书,送桩工程量与空桩工程量相同)?如下图所示,空桩只有2#桩的H2部分才算是空桩吧,而送桩长度侧是1#桩=H3、2#桩=H1+H2吧。这样说来无论桩顶标高在什么样的位置,送桩绝对是不等于空桩的呀。
4、打(压)预制管桩时,需要再套空桩定额吗(处理方法:照常套打压桩子目,然后把主材内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含量调为0。)?
以上四个问题 ,肯求广东地区的前辈、专家、老师们给个指点。万分感谢|握手||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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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送桩了,桩顶一定在自然地坪以下,理解好这里就通了。
2025-07-20 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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