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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之春 2009-09-23 17:22:33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662查看 7回答
关于2008清单的问题
一般而言,为方便合同管理和计价,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 的暂估价则最好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请问在做标底时就写在这里分部分项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中吗,我想知道暂估价在招标和投标中是在哪里注明的,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得,是放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还是放在其他项目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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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 分两部分 一是材料暂估价 可以直接进入 综合单价 结算时发生差价 只计取税金 二是 专业工程暂估价 属于整项的 最好单列 是没法进入综合单价的 结算时 按实际结算
2009-09-23 17: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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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把暂估价一般列入在其它项目中较好。
2009-09-23 17: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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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放入其他项目 这个是清单的规则 是投标人不允许动的 动了就费标了! 结算时以暂估价为参考 根据合同调整
2009-09-23 17: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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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暂估价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进入其他项目清单
2009-09-24 11: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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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课堂中可以下载查看一下新旧清单的不同 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 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 计价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新计价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其中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原计价】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新计价】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取消了大中型 【原计价】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新计价】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原计价】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新计价】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由四要素更为五个要素 【原计价】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新计价】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
2009-09-23 20: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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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08清单规定:暂估价进入其他项目清单中,是要单独列入的,结算时,据实调整
2009-09-28 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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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分为材料设备暂估价是对材料设备价格估算,投标人在投标中按材料设备材料费按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中属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时发生的差价加上差价的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按专业分列,属于其他项目清单,直接将暂估价计入报价中,结算时按专业分包合同结算。
2009-09-24 21: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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