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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家 2009-11-09 14:53:40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970查看 5回答
关于反签证
甲方装修预算员a负责乙方施工方A的工程签证及结算,甲方土建预算员b负责乙方土建施工队B的工程签证及结算,B方施工时损坏A方完成产品,装修预算员a怎么办理反签证,说的清晰点!问题补充:如果当时有对A的签证确认,但没有对B发出反签证,时间又过了很长,但都没结算(如果结算了又怎么办),那么这个反签证还应发出,并且是通过b预算员发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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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跟进预算员,凡是前任预算员确认的,你不能否认,凡是前任预算员正在办理的你要接着办理,凡是前任预算员还没有办理,但事实又存在的,你应该继续办理,这是行业的浅规则,也是一个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谁能保证在一个单位,一个岗位上工作一辈子呢,工作中都会遇到顶替别人或被别人顶替的时候。
2009-11-09 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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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方施工时损坏A方完成产品,双方是平等的,谁也给谁不能签证。A方只能找甲方装修预算员a给办理因B方施工时损坏A方完成产品应该补偿经费用。也不是什么反签证是正常的签证程序。
2009-11-09 19: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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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反签证,是正常的签证工作,按实际情况做合理的认价签证就行了。
2009-11-09 1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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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甲方是不用办理什么签证的,当时有会议纪要、甲方通知等,这些都有没有办理手续,最少要有图片资料才能向土建施工队B索赔,否则按正常程序是不能索赔,除非是采取强制方式。
2009-11-09 15: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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