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ptangmin 2009-12-07 15:40:26 | 云南省 计价软件GBQ4.0 | 401查看 4回答
向大家请教个清单的问题
用清单招标,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签一补充协议书,由于发包人提出或设计变更等原因,产生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以外的工程内容或导致清单内容发生变更的,按施工期间执行的工程定额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工程工期有3年).请教能按双方协议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吗?谢谢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原合同范围内的按清单模式结算,签证部分按定额模式结算
2009-12-07 16:10:02
-
他的意思是,后面工程中发生签证的部分用定额套价计算,跟预算投标无关,结算的时候应由投标的清单+变更的定额计价一齐。并不是全部由定额计价,举个例子,本来你投标的清单中不包含地面装修地砖部分,可是实际中你做了该项,那么就要做张现场签证,签证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盖章为有效,而后根据该内容进行定额套价。
2009-12-07 15:49:38
-
可以的,补充协议也是有效计价依据。
2009-12-07 15:57:01
-
由于各种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以外的工程内容或导致清单内容发生变更的,按合同规则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所以,是可以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的
2009-12-07 16:00:18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