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偏差调整问题

    1、原清单内没有使用抗震钢筋,后设计变更使用抗震钢筋,那么合同内工程量减少,合同外新增抗震钢筋的单价,合同内工程量减少超15%的单价是否需要调高?

    2、合同内植草面积只是一栋楼附近一圈的面积,后签证新增其他栋楼的植草面积,是参照合同内综合单价在合同外,但是合同内+合同外总的工程量是超出15%了的,这个单价需要将超出部分的综合单价调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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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你个整体都应该属于变更,按变更的去计算,单价是需要重新组价计算了,合同内变更工程量减少或增加超过15%是指司一类材料,䗃中量的变化,综合单价不用重新计算,只是考虑增加或减少超原工程量的15%时的调整,

    你的抗震和非抗震钢筋是要变单价的,要重新组综合单价的, 室内人个钢筋的单价应该是不一样的

    2、这种你首先要确定是属于合同内的增加还是合同 外的增加,合同外的增加应该是不受15%这个条件约束的,只是合同外增加的单价可以参考 合同内已经有的单价去执行

    这些在2013清单工程计价规范里都是有说明的,可以去看看相关的规定

    2023-01-05 1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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