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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jisheng139 2010-02-06 14:16:52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3980查看 6回答
结算中预算包干费如何调整?
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① 工程总价内已计算3%的预算包干费,在施工过程中统筹使用,如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累加值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时,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如超过3%时,减除3%后的多出部分作总价调增处理。 31.确定变量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现出现了下列情况(举例): 在招标时,原图纸中有共有五个房间,其中三个房间的地面面砖纳入招标范围,另有二个房间地面面砖不纳入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应甲方的要求,需要将另两个没有纳入招标范围内房间的地面面砖进行施工,作法相同,没有另签合同、也没有补充协议,结算时与本合同一起结算。请问增加的两个房间面砖项目是否属于合同内变更增加项目?如果是合同外增加项目,与本合同一起结算,是否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约束? 我的作法是:将增加项目与减少项目求和后,再与合同价的3%比较,如果在3%范围内不作调整,超出3%再作调整。请问该作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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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两个房间先将3%扣除,余下的和工程一起结算
2010-02-06 14: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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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二个房间地面面砖不纳入招标范围,,属于合同外项目,另列结算,不受合同结算办法的限制。也不属于3%的范围限制。
2010-02-06 14: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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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据合同条款,应不属于合同内变更增加项目,理由是:原图事实存在,而没有纳入招标范围,如果这也属合同内的话,建设单位可以留更多这样的项目,那3%还有什么意义?
2010-02-06 14: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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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如果原图纸上确实存在,而又没有纳入招标范围,那么合同中总价内已计算3%的预算包干费就不包括这两个房间,应该属于合同外项目,应该另列结算,但应受合同中确定变量价款原则的限制。
2010-02-06 1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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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后增加的两个房间为合同外项目,不受3%的约束,应签补充合同或协议。
2010-02-08 1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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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新增的两个房间应单独计算,其他变更按超出正负3%结算。
2010-02-07 13: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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