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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就好了 2023-05-21 17:25:56 | 湖北省 水利 | 1988查看 1回答
关于施工材料二次转运问题是否要计算问题,用的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4]429号
因该工地地处居民集聚社区,无钢筋加工场地及材料(钢管、竹跳板等)堆放场地,且钢筋运输车都无法到达施工现场,都是在场外加工好后再运至施工现场。固我单位在施工A、B型砼挡墙时基础钢筋、锚杆钢筋及脚手架钢管等都无法运到现场。只有先用运输车运送到社区内或者社区祠堂处,再以人工一根一根的搬运到施工现场。具体增加用工如下:
1、Ф32锚杆钢筋长度(L=9m)根数80根;2Ф28锚杆钢筋长度(L=12m)根数81根;
2、钢筋90.89T;
3、搭脚手架面积1364.36平方米;竹跳板800块;
4、钢管长度6m,小计500根;钢管长度4m,小计200根;钢管2.5m,小计150根;2m,小计150根。
5、工人搬运、转运材料共耗时360工日。
计算式:360*150=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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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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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材料二次转运是否要计算问题,在投标是考虑,结算时就不要想了。
2023-05-21 17: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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