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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方军 2023-05-27 14:50:49 | 湖南省 土建市政预算结算计价软件GCCP | 320查看 4回答
关于计价规范的问题
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工作合同外的计日工,承包人应完成。
计日工单价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双方协商。假如合同中计日工单价过低(如150元/工日),而承包人在现场找合同中约定有相应人家权力的人签订了认价单(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商务经理等签订300元/工日),请问最后结算是按300结算还是按合同约定的150结算?
2023-05-27 15:07:06 补充
合同中约定有相应认价权力,不是人家权力,打错了,抱歉
2023-06-13 10:20:10 补充
所以大家普遍还是认为合同效力(150元/工日)高于现场项目经理的认价权力(300元/工日)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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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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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现场签订的认价单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如果甲方真的想承认当初报价确实低了的话,甲方应当同意完善合同的相关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在结算时签证有效。
以上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施工现场和施工结算及施工结算审计的根本依据是施工合同。没有施工合同,上面提到的所有内容将都不存在。
首次提交 2023-06-13 10:03:55 最近修改2023-06-13 10:29:31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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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认质认价单为准
2023-05-27 14: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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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 执行,合同 中的计日工单价性质是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报价 是不能低于 成本的,所以你们报低失误没有办法改变综合单价,报价 时应该报400元/工日。
2023-05-27 14: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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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日工单价,是按“天”计算的单价,不是综合工日单价,以投标报价为准。(甲方也不能约定多少元)。
二、投标时没有作出计日工报价的情况下,以有认价权力的人签认价为准。
首次提交 2023-06-13 10:41:36 最近修改2023-06-13 10:42:49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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