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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的芒果 2023-05-31 10:47:02 | 河北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 | 294查看 2回答
单价合同问题
单价合同,专用合同条款这样写的,工程量偏差在±15%以内时,结算工程量和相应的综合单价均不做调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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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约定合理。工程量减少、增加到一定范围就要调整单价。
2023-05-31 1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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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即合理,合同白纸黑字写下去了,只能按合同执行
2、合不合理的问题,在签合同前就需要弄清楚,事是签了以后才觉得亏。
2023-05-31 11: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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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价合同中约定有类似清单项目,参考类似清单项目单价计取,比如变更清单中之改变了部分做法层,其他已标价清单中有部分此变更做法层,可以参照已标价清单中的定额吗?有没有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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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签订的固定单价合同,构造柱投标价是商品砼,而实际施工是现场搅拌,报进度款监理让给这个价格调成现场搅拌,我想问,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可变,单价不变吗,如果改价格,监理用出文件吗?审计时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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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明确说明,数量发生变化时,数量局势调整,其综合单价和措施费不变。若甲方把清单中某项工作分包,那相应的措施费需不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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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清单规范里单价合同解释: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这个约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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