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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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渝建管【2020】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城市形象品质提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及有关要求,我委对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的通知》(渝建质安〔2020〕15 号)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DJBT50-133)执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均按本通知规定(详附件)计取。

    二、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及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单独计取的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增加费,该费用并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工程造价。

    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需采取拆旧建新措施的,旧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仍按《关于开展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渝建〔2018〕697号)执行,新建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按本通知执行。

    四、采用高于标准图集标准并经设计单位设计、取得项目监管部门认可的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根据设计图纸及方案按实计算。

    五、原《关于开展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渝建〔2018〕697号)在新建工程项目中停止使用。

     

    附件: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具体附件可在链接中下载:

    http://www.cqsgczjxx.org/Pages/CQZJW/Detail.aspx?guid=57151083-24cc-4669-9995-7c9668cd0cf8


    该文件仅说明了品质提升费的记取标准,但未明确费用项的体现形式及缺乏电子标接口兼容标准,所以千赢官网首页登录入口计价GCCP6.0做了变通处理,处理方式:


    第一步:在措施项目界面,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基础中输入含品质提升费的具体金额;


    计取


    第二步:将费率修改为空或者输入100,即可完成含品质提升在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记取;



    安全文明施工费

     

    PS:如有其他任何疑问也可登录广小二智能客服在线实时咨询。


    2023-06-01 17: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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