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临时设施中的使用电缆摊销次数有文件依据吗?十万火急!!!

    专家你好: 有一个工程,因业主场地原因增加承包商临时电缆, 业主同意补偿费用,但要求电缆主材费要按临时电缆摊销次数摊销, 因为电缆在项目结束后,由承包商收回。 有业内人士也说一般是4~6次,但不记得依据具体在哪, 好像在全统定额相关文件有提到,您能提供文件依据吗? 拜谢!! 问题补充: 1、业主因固定资产处理问题,不能收回电缆主材,只能由承包商收回; 2、临时电缆新购总价为40万元; 3、承包商和业主已经多次协商未果,业主只答应按三个月施工期和十年折旧计算主材费,这样只占主材费2.5%左右,承包商是肯定无法接受的,一般施工电缆只能连续用2、3年。但业主承诺如果提供6次摊销甚至2次摊销文件依据,他们可以接受。 再次恳请诸位专家、同行帮帮忙、十万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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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问题最好还是双方协商解决为好。

    2010-04-28 07:33:49 

  • 在全统消耗定额中查询

    2010-04-28 08:07:43 

  • 没有查到相关依据,以我之见:临时设施中使用的一般电缆摊销次数以三次为宜,连续使用7年消失为妥。 1、山东济宁地区定额站05年发行过安全定额有关于临时电缆的子目,看看那上面的摊销费用是多少,咨询一下山东的同仁。 2、带上相关证明,填写问题咨询表格,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寻求指示。

    2010-04-28 08:18:34 

  • 施工现场内施工用电配之后部分由承包商自行解决施工电源的电缆;施工配之前的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首先明确划分范围及承担责任就比较好协商了。如果属于建设单位的承担责任范围,那就不能由承包商摊销。 根据所述情况分析,应该是建设单位的责任范围,这样自动权应该在承包商,建设单位就更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强制性要求了!

    2010-04-28 08: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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