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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冬 2023-08-06 17:05:32 | 山东省 结算 | 587查看 3回答
还是材料调差的问题,具体请看下面详细描述
合同约定按照2013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调差,假设某种材料投标价格142.9元/m³,施工期价格494.54元/m³,基准价为509.71元/m³,此时材料价差应该怎么调,我理解的是这样的,大家看一下对不对,施工期材料价格相对于基准价上涨了,且投标价格低于基准价,应该以投标价格作为基础计算价差,计算方法如下:
1、先判断涨幅:(494.54-142.9)/142.9=2.46大于5%,可以调差,差额为494.54-142.9*1.05=344.495元/m³
2、涨幅判断:(494.54-509.71)/509.71=-0.029762,跌幅小于5%,材料不调差
以上哪个是正确的计算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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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按照2013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调差,那么这里的基准价 就应该按照基准期价格为计算基数 ,按照第2个计算方法处理 。
2023-08-06 17: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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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正确
2023-08-06 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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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计算公式:(494.54-509.71)/509.71=-0.029762,跌幅小于5%,材料不调差。
你能想到这个公式,估计你可能看过《跳出造价做造价》一书。
2023-08-06 17: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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