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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lzl 2010-05-25 11:10:03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3809查看 6回答
甲方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听说按造价0.7%缴水电费,不用再挂表计量,不知有没有该规定
甲方分包单位用水用电听说按造价0.7%缴水电费,不用再挂表计量,不知有没有该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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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河北省在定额说明中有规定,下面是土建专业的 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按如下方式计算: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1.65%结算(其中:水费0.08%,电费1.57%),使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工程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1.86%结算(其中:水费0.24%,电费1.62%)
2010-05-25 1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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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这个规定,甲方自己定的吧。
2010-05-25 1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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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是肯定没有,双方同意也是可以的。
2010-05-25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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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过,是经验数据吗?定额上没有相关的规定吧。 各地没有明确的规定。这肯定是甲方自己订的,我们这边也没有听过。不好意思
2010-05-25 11: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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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听说过该规定。
2010-05-25 1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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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没有规定,你再问问当地的定额站,这个一般都是甲乙双方约定的吧。
2010-05-25 1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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