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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jiahao 2010-05-31 13:04:19 | 陕西省 计价软件GBQ4.0 | 954查看 5回答
商混的税金
与商混厂签订 的混凝土单价里包含了税金部分,商混属于甲供材,在这种情况下与总包单位结算时是否还要取税金部分,如果再取的话税金就重复取了,税金部分该给总包单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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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1. 关于商品砼的税金和建筑工程的税金这个概念容易混淆,应该是两回事。 2. 施工单位购买其他材料时,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也是交了税的,为何进行工程计算都得纳入税前造价计税?因为不是同一回事。 3. 所有对于商砼也是一样,无论哪方采购商砼时都得与供应商签供购合同,供应商出具发票只是说明供应商交了商砼的税,并不代表供应商为建筑工程交了建筑工程营业税。
2010-05-31 15: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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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很明确,根据合同付款。结算是久不会再给他税金。 合同签订包含有税金,我不知道你们省的实际缴纳的税金跟定额给的税金是不是一样的。 在广西就有区别,实际缴纳的税金比定额规定的多,所以这个合同签的很有“文化”。你自己回去研究下看看。。。
2010-05-31 13: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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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是要交的无论哪一方交。但不能重复。商砼厂家交了,就不能给总包单位了。
2010-05-31 13: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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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从两个方面看;第一,商砼厂家的发票开给谁,若开给了甲方,则总包单位的这块税金是不能再给的,要不就重复上税了;第二,若是商砼厂家将发票开给总包单位,税金甲方还得给总包单位;这属于各上各的税。 也可以简单说,总包单位最后的发票额包括商砼材料费要给税金,若不包括商砼材料费则不给,因为只要开发票就得上税
2010-05-31 13: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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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越糊涂,各说各的!
2010-06-01 14: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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