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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命名 2024-01-05 15:41:43 | 河北省 土建计价软件GCCP | 444查看 1回答
关于河北省疫情防控冀建协〔2020〕116号效力问题
求助,建设单位认为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指导取费,现在不按这个文件给计取疫情费用,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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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正规造价文件,就按这个
首次提交 2024-01-05 15:42:48 最近修改2024-01-05 15:43:13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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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建程筑工疫情防控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建协〔2020〕116号在计价软件如何记取2023-10-11 13:56:00 补充不会在计价软件中操作取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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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的通知 (冀建价建〔2014〕58号
谁有“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的通知 冀建价建〔2014〕58号)“文件,发一份至7385960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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