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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2010-07-03 15:56:52 | 广东省 计价软件GBQ4.0 | 646查看 1回答
广州市装饰工程措施费计取问题
因合同中有约定材料运转措施费,且单位包干,运转路程2km(合同中未约定路程,自己询得实际路程),因运转路程较远,是否可以再计材料二次搬运费?因材料运转设备(拖拉机)可到装修范围的每一层,垂直运输费是否可以再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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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合同中有约定材料运转措施费,且单位包干,就不应该再计取材料二次搬运费;装修工程如果是和如见工程属同一家施工单位施工,是不应该再次计取垂直运输费的;如果是单独承包装修的,可以计取垂直运输费。
2010-07-03 16: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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