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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看时间流逝。 2024-03-18 17:22:59 | 山东省 土建 | 427查看 4回答
签证签清单内工程量价格问题请教
清单内40000的工程量,甲方要求施工多干了10000的工程量,甲方和施工就这10000工程量重新签了比清单高的价格(做法和清单内做法完全一致,此项目没有跟踪审计),到我们结算了,是不是该让签证作废,价格按原清单?但是签证双方都盖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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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结果,既然是双方签字盖章,也就是对新增价格的认可。
但是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了增加超过原合同工程量15%以上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要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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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7: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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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签证价格确认后,结算/审计时通常不能调整主材价格。
但合同约定了主材价格的签证主体、标准等签证程序及定价依据及流程,该签证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可以视为无效签证。结算时重新定价
2024-03-18 17: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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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盖章我觉得只是认可了超出10000立的这个事件,报价只做为增加费用总价的一个参考,后期价格要委托结算审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确定,即使甲方确认了价格,但是违反了清单计价规范也可以认为是无效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就是原来这个单价有不平衡报价,报低了,增加的工程量的单价可以重新组价。但是如果是民营私营企业,签证上有其造价负责人的签字和公司盖章仍视为是有效了,如果只是现场负责人,他签字实际是超权的,以后肯定不会被审计公司认可的。
2024-03-18 17: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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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不用作废,10000米按原中标价做变更洽商,放入结算。如果合同有超量降价的规定,还得重新组价。
首次提交 2024-03-18 21:20:07 最近修改2024-03-18 21:23:05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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