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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情 2024-04-04 10:12:38 | 安徽省 土建结算计价软件GCCP | 414查看 1回答
综合单价重新组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任一子项应予以计算的实际完成量与招标清单量变化幅度超过±15%时,超过±15%以外的部分综合单价重新调整,调整的综合单价按控制价水平重新组价*(1-投标优惠率)。
以上所述投标优惠率P =1-{(中标总价-预留金-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总价-预留金-暂估价)};
如投标优惠率异常(P<5% 或 P>15% ),计价时投标优惠率取如下数值:P<5%时取5%;5%≤P≤15%时按原投标优惠率;P>15%时取15% 。
----请问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中有什么困难和不合理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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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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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
2024-04-04 1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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