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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平庸 2024-04-21 22:15:18 | 重庆市 市政 | 332查看 1回答
沟槽开挖放坡
1.地勘明确施工红线范围内的地质情况为为中风化岩、强风化岩、还有土,但是石的比例较大,加上现场沟槽深度大多在三米及以上;且沟槽挖方建设单位聘请了第三方测绘单位收方,收方过程参建各单位都参与见证,现在审计单位想按设计明确的石的沟槽开挖放坡1:02.5比例,手动来根据第三方收方测绘每隔20米一个的沟槽开挖截面图的沟槽底宽来计算开挖方量;现场施工过程中由于沟槽较深,管径较大,强风化岩和中风化岩风化严重,挖掘过程中容易垮塌,施工难度较大,放坡比例确实大于1:0.25,审计单位意见是:设计明确了石的放坡比例,现场超过了这个放坡比例,超设计的部分就应该扣减,该项目为EPC项目,请问这种作为施工单位的角度该如何反驳呢?有相关的规范文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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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地勘的内容也只是个参考,它并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因为地质的变化是很大的,并不能就几个勘察点就可以表示所有的地质范围,否则基础的开挖等就不会按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的,就如桩工程合同一般是无法用包工程量的方式,基本是按现场实际完成的量进行确认的
2024-04-21 2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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