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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水泥 2024-05-07 12:45:19 | 山东省 装饰预算结算 | 241查看 3回答
结算问题,老造价经验玩家请进。
如果签订的为总价包干合同,但是在合同清单综合单价中涉及暂估价在内,并且暂估价为甲供材费用。
问题1、那么在结算时这部分暂估价是不是要按照之前甲方招标清单里面的暂估价价格进行全部扣除?
问题2、如果过程中涉及签证变更且合同中有可执行单价,那么签证变更的综合单价要不要含上暂估价进行报价?还是按照扣除暂估价后的综合单价计价?
问题3、综合单价含暂估价(也就是甲供材费用),甲方是不是存在后期暂估价涨价而影响我综合单价费用降低的情况?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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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招标文件中当时定的暂估价进行扣除;
2、变更签证结算时工程量清单有特征描述一致活类似的可以直接按照一致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结算;
3、暂估价实际也就是甲供材料的施工中价格是否涨跌跟施工单位没有任何关系,施工单位也没有承担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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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1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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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暂估价与甲供材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暂估变甲供,操作步骤和程序参考《跳出造价做造价》一 书中的详细解释。
2024-05-07 13: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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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供材按暂估价扣除(退还,需要留下1%作为材料保管费)。
二、甲供材的暂估价可以调差(不能改变固定综合单价),但没有意义,因为价差还是一样要退还给甲方。
三、同(二)中标的固定综合单价,不能调整,只能调差,价差还是要退还甲方,不如不用调差。
2024-05-07 1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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