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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哥 2024-05-10 18:37:09 | 江苏省 市政结算审核 | 350查看 2回答
关于措施项目的审减问题,求助各位老师
本工程为某市政管道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措施项目中的 钢板桩支护 按项报价20万元,特征描述: 结算不予调整。 现因工程变更取消了一部分工程量,审计方按照合同规定:“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部分工程量按中标价调整,中标价低于控制价85%,按照控制价85%调整”对钢板桩支护项进行调减。因为控制价价格很高,这样进行扣除的话,该项的20万全部扣除都不能满足,都扣成负数了,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有无依据进行反驳?谢谢各位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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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逻辑不对呀,变更调整的话,是要调整的
价格你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5%,按照控制价85%走,会把你单价调高,对你是有利的
如果你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85%,就不能按照这条了,至少要按照你的投标单价走,也不会说是扣成负数呀
首次提交 2024-05-10 18:44:47 最近修改2024-05-10 18:45:23 (修改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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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些项按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因变更减少或增加工程量调整合同造价。因为此钢板价不调整的前提是招标工程量不变更为前提。
2024-05-10 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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