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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91916 2024-05-21 16:42:04 | 四川省 土建 | 477查看 2回答
工程量风险包干系数为5%,假如没超过范围,工程量是按合同工程量还是我审出来的量?
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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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价合同中,工程量风险包干系数为5%的情境下,如果实际工程量没有超过这个风险包干范围,那么工程量的确定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对此,我们可以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在合同中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约定。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对于工程量的确定应当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在单价合同中,通常会规定一个工程量风险包干系数,用于处理因工程量变化而带来的风险。法规
其次,当实际工程量没有超过风险包干系数范围时,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量应当按照合同工程量来计算,而不是按照你审出来的量。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量风险包干系数,并且实际工程量未超出该范围,那么发包方和承包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法规
综上所述,根据单价合同的性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在工程量风险包干系数为5%且未超出该范围的情况下,工程量应当按照合同工程量来计算。因此,你审出来的量在这种情况下并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2024-05-21 16: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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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包干系数应该是工程量在±5%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超过这个范围的工程量,综合单价调整
2024-05-21 16: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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