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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预算 2024-05-27 11:10:44 | 山东省 概算预算结算计价软件GCCP计价软件GBQ4.0 | 322查看 5回答
2023年1月8号以后,疫情防控措施费还需不需要记取呢?
如题,项目招标的时候措施费里有这一项,项目于2023年8月份完工,但是2023年1月8日正式放开,施行乙类乙管,但是山东省没发文说明,2023年1月8日之后的施工费,是不是需要再计算疫情防控措施费呢?隔壁江苏省发文很清楚,2023年1月8日之后的施工费不再计算这块费用,有山东的老师能解释一下吗?2023年1月8日之后的部分,还需要扣除这一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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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区文件执行,如果山东省未发布相关文件,则仍需计取。
2024-05-27 1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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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全国疫情防控封控结束,所以以后都不应该再额外计取。
2024-05-27 11: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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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记取
2024-05-27 11: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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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措施费是为了记取疫情常态化防控所发生的费用,放开之后,就没有常态化防控了,按理说是不应该记取了,但是山东这边2024年3月15日才发文取消
2024-05-27 14: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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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总包合同约定,总包合同约定可以计取,现场有签证就可以计取,否则扣除
2024-05-27 16: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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