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mething new 2024-06-17 16:37:09 | 海南省 土建预算计价软件GCCP | 216查看 3回答
材料调差基准价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业主未执行,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索求?
合同里约定过材料调差按照海南省定额站2024年1月价格为基准,但业主合同转固过程中以2024年2月的价格为基准进价,我方(施工单位)提出疑问后,造价给的回复是:本着客观公平公正原则,预算编制及调差依据采用预算定稿时最新发布的信息价。
此时,施工单位除了拿合同约定索求外,还可以从哪些方面找材料/证据进行索求?求各位大佬支支招
2024-06-17 19:20:21 补充
2024-06-18 08:50:31 补充
全部回答
(3)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基期价格按清单规范是投标截日前28天。
首先明确下你们实际的材料价格是用的什么日期价格,清单中一般会有材料价格表,按此进行价格调整!
同时结合合同约定,不难解决的问题!
有帮助请采纳!
2024-06-17 16:49:53
-
就合同就够了,还要确认一下真实的基期价格确实是1月还是2月。有合同约定的从合同约定。
首次提交 2024-06-17 16:40:36 最近修改2024-06-18 09:25:47 (修改过1次)
-
新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也没办法
2024-06-17 16:40:45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