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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s 2024-08-09 11:38:41 | 湖北省 土建市政结算计价软件GCCP | 192查看 2回答
固定单价合同中,结算工程量超过15%能调整价格吗
目前情况是结算阶段,因为设计变更增加了4cm沥青加铺导致工程量增加,合同价为5cm沥青。不同厚度能算作同类工程量增加吗?
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调差事宜的情况下,能否调低价格?
2024-08-09 11:41:08 补充
合同中写了,合同外新增同类的参照执行。那么意思是否是沥青按照合同类的价格执行,不管增加和减少是否超过15%都不给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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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就应该由发包人承担,由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该费用就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具体计价,如有相同的就参照相同的子目计价就可以了,没有的话依据约定计价原则重新组价、确认,计入结算
2024-08-09 1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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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不需要调低价格。
2024-08-09 15: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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