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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逸 2024-11-14 17:17:22 | 江西省 市政园林计价软件GCCP | 495查看 2回答
二次搬运费
尊敬的专家老师们,在此想就二次搬运费相关的结算问题向大家请教并寻求解惑。
在我目前的工程项目结算过程中,遇到了这样一个关于二次搬运费的情况。在软件里,二次搬运费被列为补子目,类别设定为人,而施工方在送审的结算中,针对这部分二次搬运费不仅列出了相应金额,还计取了管理费和利润,这让我产生了疑惑,不知施工方计取管理费和利润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我理解的二次搬运费好像有几种常规的处理方式。一种是施工方和业主事先商量好一个具体的价格,就好比双方共同约定好二次搬运费用为一万块钱或在合同里明确二次搬运费为一万,然后在结算时,以签证作为依据,在签证上明确签的就是这一万块钱的二次搬运费,相应地,在软件里也就是通过补子目补上这一万块钱的费用来体现二次搬运费,所以二次搬运费在补子目时需不需要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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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有二次搬运,根据相应定额套二次搬运的费用。
定额没有二次搬运,签证具体人工及人工单价。
2024-11-14 17: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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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清单二次搬运费属于施工组织措施费,是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不是单价措施费,约定的费用已包含管理费、利润,不重复计取。
2024-11-14 18: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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