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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xin 2024-11-26 08:18:4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结算 | 308查看 5回答
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非施工单位原因延期引起的材料涨价是否可以材料调差
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工期是1年,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交付场地,实际工期2年2个月,因建设单位原因延期引起的材料涨价,是否可以材料调差,合同有超过5%就可以进行材料调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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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规范2013.物价变化
2024-11-26 0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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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可以调差,调差和合同总价不冲突
首次提交 2024-11-26 08:21:48 最近修改2024-11-26 08:22:50 (修改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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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是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施工单位既可以索赔工期,也可以索赔费用。像材料涨价当然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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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08: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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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如果合同有条款规定是无论任何情况不做调差,那就不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甲方原因导致的拖延,甲方应该承担延期导致的人材机及一部分利润
2024-11-26 08: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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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可以明确调整材料价差,结算时就可能调整。
2024-11-26 0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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