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包方中标时工作内容被甲方拿走,总包方是否可把取费和利润留下

    总包方在中标时含的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被甲方拿走,总包是否可以把取费和利润全部留下,是否有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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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建设单位"拿走"的这类工程属于“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可以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2.0.9条规定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费率由双方协商。

    2010-08-26 20:47:03 

  • 是不让干了,属于解除合同。看看是否合法。仔细阅读一些合同。如果非法,即违反合同,要提出索赔,按合同上的索赔程序办理,写出索赔报告,报告中写全索赔的费用,不光是管理费和利润,还有机构转移费,窝工等损失。

    2010-08-26 14:46:17 

  • 总包方在中标时含的工作内容,在施工过程中被甲方拿走,可以向甲方索赔一定的费用,但不是所有的取费和利润;

    2010-08-26 14:40:12 

  • 如果合同没约定,这个是双方谈的

    2010-08-26 14:51:22 

  • 是否在投标前有协议?或者合同,如果没有属于非法分包,施工单位如果同意则协商费用,如果不同意则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通过法律索赔更多费用。

    2010-08-26 14:54:47 

  • 合同没有规定的 只能商谈

    2010-08-26 15:07:17 

  • 用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说话,如无约定甲方无权拿走。

    2010-08-26 1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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