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姬长庸 2024-12-07 17:28:15 | 山东省 土建 | 47查看 1回答
以下说明出自那本规范,那一页。谢谢 请发送qq1597599960@qq.com
山东定额解释 施工用水、电源,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或使用地点50米范围内,并安置水、电表。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中数量和实际单价,支付水电费。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工程直接工程费的7‰-14‰结算,其中水2‰-4‰,电5‰-10‰。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这不是规范规定的
是结算汇编的参照规则,具体还需合同约定和协商
2024-12-08 08:17:49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