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 2025-01-02 17:20:44 | 湖北省 土建 | 91查看 2回答
请问各位 价差问题
总承包项目投标采用2023年2月信息价,控制价采用2024年6月信息价,合同签订价差调整按投标时间为基准价,这个项目是先招标后财审,结算单价以财审为准(也就是结算按2024年6月价格),那我价差该怎么调整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财评为什么要用24年6月做控制价?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应该以投标时间段信息价做为控制价,然后再调差。
首次提交 2025-01-02 17:43:03 最近修改2025-01-02 18:00:03 (修改过1次)
-
(1)结算首先按照投标价格*工程量计算总造价(不含调差);
(2)材料价差按照‘投标文件的时间’和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的差值调整,然后只需要取税即可。(比如施工时间为2024.7.1至2024.10.31,那么就是7到10月共计4个月的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
因为总包这边投标不管他用什么信息价都属于他为了中标而让利,毕竟投标价必须低于招标控制价,所以这让利的部分的材料价差不予计算。
首次提交 2025-01-02 17:47:00 最近修改2025-01-02 17:58:31 (修改过1次)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