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价差调整公式的理解

    当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 调差计算公式为:材料差价=施工期加权平均指导价-基准期指导价*(1±10%或5%) 请问这里的 基准期指导价 。是不是招标截止日期前28天那个月的材料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拿每个月同类材料的加权平均指导价与招标截止日期前28天那个月的同类材料的市场价格来进行比对。然后再乘以对应的系数 不知道这样理解有没有错误? 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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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没有规定的就这样理解。

    2010-09-16 21:50:19 

  • 这里的 基准期指导价 。是招标截止日期前28天那个月的材料市场价格 。

    2010-09-16 1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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