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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qq.com 2010-09-16 17:42:25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15718查看 2回答
材料价差调整公式的理解
当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 调差计算公式为:材料差价=施工期加权平均指导价-基准期指导价*(1±10%或5%) 请问这里的 基准期指导价 。是不是招标截止日期前28天那个月的材料市场价格? 也就是说拿每个月同类材料的加权平均指导价与招标截止日期前28天那个月的同类材料的市场价格来进行比对。然后再乘以对应的系数 不知道这样理解有没有错误? 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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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合同没有规定的就这样理解。
2010-09-16 2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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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 基准期指导价 。是招标截止日期前28天那个月的材料市场价格 。
2010-09-16 17: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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