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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2025-05-26 18:34:26 | 广东省 土建结算土建算量GCL2013 | 168查看 1回答
关于预应力管桩结算长度计取问题。
某项目执行2013清单计价规范,2018广东省定额,施工主合同中约定“桩按实际结算”。
2013清单规定“…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018定额规定“…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
在合同清单中,分部分项清单桩工程量同定额子目工程量是一致,施工单位同业主就预应力管桩结算桩长计取方面存在争议,争议如下:
1、业主意见:结算桩长应按有效桩长计取,即设计桩顶标高以上实际入土桩存在的截桩不给计取;
2、我们施工单位的意见为:根据2018定额,结算桩长是按实际入库桩的长度计算的,所以我们的意见为管桩桩长=桩尖入土深度-送桩长度-桩尖,即地面以下需截桩的那部分应该给予计取。
请问施工单位就本工程预应力管桩结算桩长意见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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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单独制作的桩尖除外)计算
争议部分也可以参考《粤标定复函〔2023〕26号》、《粤标定复函〔2022〕14号》
2025-06-11 10: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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