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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学生 2010-10-15 16:12:50 | 山东省 其他专业 | 578查看 1回答
在线提问 某单位
某单位排水工程,招标时间为2006年6月,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1、沟槽土方开挖,编号040101001***工程量总计约24000m3,2、沟槽回填,编号040103001***工程量总计约23000m3,投标单位投标时,认为该清单工程量可能采用了消耗量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而造成清单工程量错误,并向招标人及清单编制人提出异议,而其未因此调整工程量清单,口头答复意见为结算时仍按照定额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进行结算。投标人根据该意见进行了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分别为沟槽土方开挖2.38元/立方米、沟槽回填4.87元/立方米,并最终中标,签订了单价包死合同。 结算审核过程中在沟槽土方开挖、沟槽回填项目上审核单位按照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对结算中的沟槽土方开挖(总计约5000m3)、沟槽回填(总计约4600m3)两项工程量进行调整,综合单价仍执行原投标报价,在工程没有大的变更情况下,该两项工程造价总值减少近80%。而目前建设单位因经办人已调动而不发表意见。 参阅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对审核单位意见存有如下异议: 1、清单规范3.12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此外,根据《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规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即招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者错误,导致投标人遗漏报价或者报价错误,则该责任由招标人承担。表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错误,则承包人可以以招标人对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由,要求发包人调整合同价款,而发包人需要据此进行调整。 2、投标人及招标人、审核人已注意到,招标时的该项目控制价格也是按照消耗量定额而计算的,并非按照清单规则计算的预算控制价格,故是明显错误,这也违背了预算控制价格的编制原则,而影响了投标人投标报价。 3、根据原清单,我们的投标报价是符合市场同期水平的,完全不存在背离市场的高利润,若按审核单位意见显然背离市场的同期水平,投标人将已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招标人的错误而买单,招标人未承担编制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一切责任,明显违反了基本的平等、公平原则。 以上争议请专家给予明断。 二〇一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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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学生,你好! 非常感谢您提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 针对本问题,首先应明确签订合同时间为2006年,当时执行的《03清单计价规范》,所以《08清单计价规范》在当时并不适用,不过本问题中应注意三点: 其一,《03清单计价规范》并没有规定工程量清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由发包人负责,而《08清单计价规范》3.1.2条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在制定《清单计价规范》的过程中,已经意识到工程量的变化会引起承包人综合单价的大幅变化,为了防止因责任不清产生纠纷,这样就必须规定一方应为工程量清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编制,根据风险分担的原则,招标人应负责工程量清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这是本问题所处的环境。 其二,本问题中,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同时提供资料,证明承包人确实是按照招标人在预算控制价格中,以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来的工程量,即沟槽土方开挖工程量总计约24000m3,沟槽回填工程量总计约23000m3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不存在故意欺骗发包人的现象,应予以补偿。 其三,承包人应注意两点,一、招标人仅以口头答复是不够的,应在澄清会上以答疑纪要的书面形式发送给每一个投标人。答疑纪要可以作为双方出现分歧的处理依据,显然承包人忽略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二、竣工结算审查的方法、依据、时间等内容应在合同中写明。目前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按照原清单中工程量结算,或重新调整综合单价。如果在这两点上引起足够注意,本问题就不会发生了。 再次感谢您的问题,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若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批评指正,以便我们共同进步。
2010-11-11 1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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