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り黑指甲、Smileヾ 、 2010-11-16 17:37:18 | 甘肃省 其他专业 | 2582查看 1回答
关于甘肃省土建措施费超高增加费用的疑问
甘肃定额中关于超高增加费用是这样描述的:超高增加费 工程量 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工程超高费应以建筑物高度20m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当建筑物高度在20以上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以下的高度大于1m没楼层无建筑面积可算时按顶层建筑面积计算。 2.建筑工程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板及栏杆顶面的高度超过20m(不包括20m)时,方可计算建筑工程超高费。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及暸望台等不做为超高高度计算。 3.超高部分有高有低时,应按不同高度的水平划分建筑面积,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高度,当加权平均高度超过20 m 以上时,套用相应子目。 加权平均高度=高度①W面积①+高度②W面积②+...... /总面积 二、其他说明 1.本章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建筑工程超高费包括人工降效、脚手架使用期延长增加摊销量、脚手架超高加固和超高加压水泵台班等全部所需费用。 3.建筑物高度在20以上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以下的高度小于1m时不计算超高费。 我想问的是,在20m处正好在楼层的中间,例如7层板标高为19m,8层板标高为21m,那么,20~21m的这部分是否算超高增加费。屋面上的女儿墙当超过1m时,是否按未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以顶层面积为工程量再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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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按计算规则及说明,我理解8层超了要计算一次,屋面女儿墙超过1米,要再计算一次。按8层面积计算两次。 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及暸望台等不做为超高高度计算。
2010-11-16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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