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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甘 2011-02-18 09:26:17 | 广东省 其他专业 | 819查看 4回答
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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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摘录如下,请参考 1、清单计价其中之一就是根据定额子目进行组价, 2、计算规则不同,清单提供的是实物量,比如平整场地,按清单的话是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边线计算,而按清单的话,每边还要放2m,然后计算 3、清单计价是适应市场经济下自主报价的计价方法,国家统一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清单子目下的消耗量和价格则由企业自己决定,提倡使用企业定额。定额计价是计划经济的东西,由国家政府确定定额子目下的消耗量,由国家按时发布材料价格,所以定额计价是政府指导性的。 4、清单计价是国家规范,定额是地方政府发布的。 5、清单计价为综合单价,费用是放在里面的,一般适用单价合同;定额计价则分别计算,通常由政府不定期公布的费用定额计算相关费用。 (一)联系 1、定额计价在我国已使用多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以定额为基础,参照和借鉴了定额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2、定额计价可作为清单计价的组价方式。在确定清单综合单价时,以省颁定额或企业定额为依据进行计算。 (二)区别 1、定额表现的是某一分部分项工程消耗什么,消耗量是多少;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现的是这一项目清单内包括了什么,对什么需要计价。 2、定额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不止一项。 4、定额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企业依定额进行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清单计价规范不提供工料机消耗量,企业依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 5、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按分部分项工程实体净值计算工程量的;依定额计算工程量则考虑了人为规定的预留量。 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基本单位;定额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则不一定为基本单位。 7、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依企业按施工图纸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实现了风险共担,即工程量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综合单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工料单价法,风险一般在投资方。 定额计价是我国传统的计价方式,在招投标时,不论是作为招标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其招标人和投标人都需要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然后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工、料、机的费用,再按有关费用标准记取其他费用,汇总后得到工程造价。在整个计价过程中,计价依据是固定的,即权威性的“定额”。定额计价分为单价法和实物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1、我国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它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是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按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在招标中,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并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投标人来说,这一部分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一部分费用是构成工程的主要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可以直接用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一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不会有争议。 1.2措施项目清单 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一些项目也可以报为零。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夜间施工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这一部分费用采用综合报价,即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如模板及支架,费用共多少元,脚手架,费用共多少元等等。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一旦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很难划分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例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随应之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对这一部分费用如何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对此争议如何解决,清单规范没有提出解决办法。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挑檐天沟等项,模板及支架费用甚至比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还要高20%以上),这一部分费用也是可观的。 1.3其它项目清单 是除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 1.3.1招标人部分 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这一部分费用可能动用也可能不动用,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预备费,投标人只要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金额填写即可,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发生争议。 1.3.2投标人部分 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这一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数量,承包人报价,采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的方法调整,这一部分费用也不会有争议。 1.4 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规费和税金随合同价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方法计算,不是承包人的收入,属非竞争性费用。 从以上清单费用组成上来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项目清单、规费以及税金,最终费用计算繁琐,不利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一、定额计价的含义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地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二、定额计价基本程序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计算和工程计价。工程量在一个地区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的结合,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形成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2011-02-18 09: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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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定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招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本企业的消耗标准、利润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实力,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所列项目,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单价和合价,并以所报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时增减工程量的计价标准调整工程造价。 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计价的作用比较。 综合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是静止形态的价格,已不适应动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它没有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没有反映工程建设的特点。如:对于一个基础土方开挖项目,构成工程实体消耗是一定的,但施工方法则是多种多样的,承包人可根据自己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法、管理水平等措施进行施工。 工程量清单计价只反映工程分部分项实体消耗标准,体现“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它把工程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分开,对实体项目提出社会平均消耗标准。在目前企业还不具备建立自己消耗定额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消耗量标准成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编制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和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工程量计算的比较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一律由承包方负责计算,计算规则执行的是计价定额(即消耗量定额)的规定,由发包方进行审核。 清单计价的工程量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清单项目的工程量,由清单编制人根据《计价规范》各附录和陕西省补充项目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填写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至投标人。二是组成清单项目的各个定额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投标人根据计价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执行相应计价定额组成综合单价。 2.3 单位工程造价构成比较。 综合定额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直接工程费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其他费用是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最后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造价组成是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这种划分将工程实体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分离开。对于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对于措施性项目消耗费用招标人只给出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再结合自身队伍的技术、管理水平自行确定,体现竞争费的市场竞争。 2.4 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构成比较。 综合定额计价时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综合单价是投标人根据自己企业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机械装备水平、管理能力、投标策略等确定的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自主报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2.5 项目划分比较。 综合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它的划分十分详细,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规范中建筑工程只有几百个项目,它的划分考虑了工程部位、材料、项目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措施。如挖土方只给出工程项目特征,没有给出是人工挖土还是机械挖土或者是人机配合挖及机械的型号等。同时对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项目,将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这样给了施工企业选择施工方法的空间,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使施工企业放弃对定额的依赖,慢慢转向靠企业内部建立或不断完善的报价及管理定额和价格体系。 2.6 生产要素价格的比较。 定额计价时,工料机价格是取定价格。即使存在动态调整,其调整的标准也是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这种市场信息价格只反映不同时期的变动情况,而在同一时期内,它是一种平均价格,不同的施工企业均按这个平均价格找差,其结果不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 清单计价使用的工料机价格,是报价期内由企业的管理水平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在同一报价期内,不同投标人因其管理水平不同,工料机价格也是不同的。因此,清单计价时,使用的生产要素价格也具有多样性。 2.7 价格形成机制比较。 定额计价时,施工单位获得工程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指令性计划获得工程。通常是先获得工程后计价,其工程价格是通过预算、结算的审批形成的。二是投标获得工程。虽然通过了竞争,但由于都使用了同一水平的定额和生产要素价格,竞争并不充分。并且,这种竞争只是预算人员计算工程量的竞争和人际关系的竞争,不是企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竞争,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清单计价是通过招标投标,在“低价中标”的市场环境中获得工程,中标价基本上就是竣工结算价(或竣工结算价的主体部分)。由于竞争中各投标人使用的定额和生产要素价格具有个性化,反映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使真正具有生产能力优势的企业中标,体现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原则。 2.8 风险处理的方式比较。 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预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2011-02-18 0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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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目的是一样的,定额计价相应的项目按定额子目逐一套价,清单计价是一个清单项,是由多个子目组合而成。
2011-02-18 09: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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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是按实际工程量计价. 清单计价是按施工图计价. 例如: 定额计价算土方时,需要考虑放坡和工程面的工程量. 清单计价只考虑墙体范围的工程量.不考虑放坡和工作面.
2011-02-19 0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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