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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65108qq 2011-03-07 14:14:15 | 河北省 钢筋算量GGJ2013 | 801查看 4回答
定义梁的钢筋时,已定义上部受力筋,那么在原位标注上需要扣除吗?
例如,L4,集中标注:A10@150(2),2C20, 6C20 2/4 集中标注:在边支座附近那注明 5C20 2/3 我想提问如果在定义梁的时候已经把上部贯通筋定义进去了,在原位标注的时候还需要把2C20,从5C20 2/3中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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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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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不需要,因为5C20 2/3是支座负筋 不是上部通长钢筋
2011-03-07 14: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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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去需要了,原位标注标在专门原位标注的地方,照图纸的格式弄就行了
2011-03-07 14: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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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问如果在定义梁的时候已经把上部贯通筋定义进去了,在原位标注的时候还需要把2C20,从5C20 2/3中扣除吗?? 回复:不需要扣除,图纸怎么标注,你就怎样标注
2011-03-07 1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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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扣除的,按图纸和定义构件输入然后在原位标注或者梁平发表格
2011-03-07 15: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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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义梁的时候已经定义好了,但是原位标注的时候又出现了,而且还占了跨中钢筋的位置,像这样的情况删掉这个跨中钢筋位置的架立筋信息,会影响汇总计算么,毕竟在定义梁的时候已经定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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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算量中非框架梁的上部通长筋和下部通长筋在原位标注上如何标注,
因为没有原位标注计算钢筋量时,提示梁未提取跨,但原位标注只有左右跨及中间跨,我把通长筋填写在跨中位置后,不再提示,可以汇总计算,但钢筋量是否计算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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