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yhyzs 2011-03-22 09:02:35 | 河北省 计价软件GBQ4.0 | 382查看 1回答
在线提问总价合同加
总价合同加变更签证的竣工结算,原总价合同的总价由甲方制定,清单及报价由施工方报,有拉项现象,但合同规定拉项目视为价格包含在其他报价中,提问:做结算审核时,变更洽商的单价必须按清单报价中的单价吗,觉得不合理可以给审改吗?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根据08清单规范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011-03-22 10:34:21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