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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 2011-05-13 10:38:10 | 内蒙古自治区 土建算量GCL2013 | 3205查看 7回答
层高设置为3.9m,为什么不计算超高?
层高设置3.9m,板厚180mm。为什么梁板柱都不计算超高模板呢?问题补充:设置范围没有改动,一定要套超高模板才能显示吗?我是在绘图输出里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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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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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因超高3.9-3.6=0.3米。超高不足0.5米,所以不能计算模板超高费的。
2011-05-13 1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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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计算设置里的超高高度的计算范围。
2011-05-13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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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套用超高定额子目
2011-05-13 10: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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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板柱超过3.6米得部分,要计算超高的。 你在做法里套上超过子目,选上代码,就可以了。
2011-05-13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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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没套上模板超高定额子目?
2011-05-13 10: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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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我们的规则: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梁、板的模板支撑高度是按3.60m以内编制的,当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梁、板的模板支撑高度超过3.60m时,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模板支撑超高项目计算。" "现浇柱、墙、梁、板的模板支撑超高高度: 底层以设计室外地坪(带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底板上表面为起点)至板或梁底,楼层以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板或梁底。有梁板的模板支撑高度以板底为准,按梁板体积之和执行板支撑超高定额。 单梁、连续梁的模板支撑超高执行梁超高定额。 支撑超高高度大于等于0.5m,小于等于1m时,按一个增加层计算,支撑超高高度不足0.5m时舍去不计。", 建议你看下你们的规则
2011-05-13 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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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河南省的定额说明: 2.本分部的现浇混凝土梁(不包括圈梁)、板、柱、墙的模板是按层高3.6m 编制的。层高超过3.6m 时可计算超高增加费, 执行本分部超高增加费子目;每超过1m 计算一次超高增加费,尾数不足0.5m 者不计(4.1~5.m 可计算1 次超高费,5.1~6.m 可计算2 次,6.1~7m 可计算3 次)。 答:各地关于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原则是一致的(但统计工程量有的以砼量、有的以模板量等,以及套用定额方式也有所不同),就是超过3.6米,开始计算超高费。当超过0.5米,才计算,不超过0.5米就不计算。你的工程为例:3.9-3.6=0.3<0.5米,所以不计。
2011-05-13 11: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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